第十段 · 清(鴉片黑暗線)
一、洋煙遍地
道光年間的廣州,空氣裡浮着一種甜膩的腥。
(這一程,自西周重生算起,他已遊歷約兩千八百四十年;距上一個時代——明清,中間隔了約四百六十年:明亡於清,康雍乾盛世過後國勢漸頹,待他落到道光年間的廣州,西力東漸,潮已破堤。)
這一時代以本名沉玉,混在市井。自明清隨他南渡的趙浩與陳秀,仍跟在身邊——趙浩棄了槊,使一根包鐵短棍;陳秀仍是一雙短刀。二人見識過無數戰場,卻沒見過這種安靜抽乾人魂的東西。他們混在街巷,替他盯着煙館的動靜,卻從不問他為何總往那甜膩的腥裡鑽。有時他整夜不歸,陳秀便在門口坐到天亮;趙浩只罵一聲「沒出息」,卻也陪着坐。
他走過十三行的洋樓,走過珠江邊的碼頭,所到之處,幾乎每條巷子都飄出鴉片的氣味。煙館一家挨一家,門簾半卷,裡頭橫着的人形銷骨立,眼窩深陷,像一具具還在喘氣的空殼。他活過一個又一個朝代,見過戰亂、見過饑荒、見過人相食,卻沒見過一種東西,能把人的魂這樣安靜地、甜膩地抽乾。他第一次掀開一家煙館的門簾,甜膩的腥撲面,嗆得他這副不懼寒熱的身子,竟也一陣反胃。榻上橫着的人,有穿長衫的讀書人、有賣力的腳伕、有抱孩子的婦人——煙槍一端,便不分貴賤,一律被抽成空殼。他退出門外,在巷口站了很久,第一次對「人心」二字,生出幾分說不清的懼。
那一年,欽差林則徐到廣州,在虎門海邊挖池焚煙,黑白煙柱衝天。沉玉立在遠處的人群裡,看那場大火。他知道這火救不了多少人——因為真正的煙,不在海邊的箱籠裡,在人心的貪裡。虎門的火熄了,煙館的燈卻一夜比一夜亮。
虎門銷煙次年,中英開戰,南京條約割香港、開五口——這座他後來會住進尖沙咀一帶的城,就此易了主人。也是在廣州,他遇見阿婉。
他是循着氣息找進十三行的。那縷清冷如冬河的味,混在鴉片的甜膩腥氣裡,仍從一家綢緞鋪的二樓飄下來。他立在街對面抬頭,看見一個女子倚着欄杆曬綢,眉眼清淨,笑起來有點像牧野那夜遞酒給他的琬。他心口一緊——又是這雙眼,又是這縷氣。他本想如往常般遠遠看着、護着,不靠近。可阿婉是被鴉片纏上的。
阿婉本是綢緞鋪的掌上珠。起初只是好奇一口,後來便是一口接一口,鋪子敗了,父親氣死,她被人賣進煙館,成了靠煙活着的女人。他第一次,恨自己這身不死,竟救不了一個人從煙裡爬出來。陳秀私下勸他:「帶她走罷,這地方留不得。」他搖頭——他不確定,也不敢點破;他只能力守着那條不越的界:不把「她們」變成同類。他偶爾與碼頭的文烈、唐錚兩個腳伕喝酒,二人只當他是個沉默的房客,卻不知夜裡那些「販煙的鬼故事」,主角正是他們身邊這個人。
阿婉的墮,是慢的。起初只是碼頭上那些女子慫她「嘗一口,解乏」,她笑說「我爹不許」。後來綢緞鋪的生意被洋布擠垮,父親急得病倒,她便在愁極的夜裡,第一次接過那管竹槍。一口下去,愁像是被水沖散了,她記起幼時在鋪子後頭蕩鞦韆的暖——那暖她以為這輩子都找不回了。可竹槍給的暖是假的,像借來的火,燒完只剩更深的冷。她一頭栽進去,鋪子敗了,父親氣死,她被人賣進煙館,成了靠煙活着的女人。沉玉第一次見她在煙榻上,身子輕得像張紙,喊他「將軍」,卻認不出他是誰——那聲「將軍」,從西周的炊帳叫到廣州的煙館,三千年了,竟叫得他心口發疼。他背過身去,才發覺自己這雙汲過千人紅華的手,竟握不緊一個人的命;而握不緊,是因為她不肯被他握——鴉片先他一步,把人抽走了。
二、憤而起刃
阿婉墮進煙館那夜,沉玉的某樣東西碎了。
他不再藏。他循着煙土來路,去找那些把鴉片運進來、賣出去的人。先是廣州碼頭的英國煙販,再是替他們遮掩的衙門差役,再是收了銀錢便睜隻眼閉隻眼的官。他以不死之身夜行,刃過處,紅華暗收。趙浩與陳秀隨他出沒,短棍雙刀,替他清掉遊哨——這一回,他們殺的是販煙的人,誰也不覺得不妥。以紅華為糧的舊規仍在:敵頸一汲,紅華入喉,不過支一日;若盡汲一人之紅華,可抵三日不饑;殺人近千,他幾乎不必另覓食糧。無人知曉這世上有個不死的復仇者。
頭一回下手,他也有過一瞬的遲疑。那是一名十七八歲的英國水兵,不過是替人搬煙的雜役,臉上還帶着鄉氣。他舉刃時,讀到這少年記憶裡的母親,正在萬里外盼兒歸——那一瞬,他幾乎收了手。可煙館裡阿婉的臉浮上來,他咬牙,刃仍落了。那一夜他第一次懂:復仇這件事,從不分敵人幾歲、有無母親;只要沾了煙,便都是該殺的。這份狠,後來殺到近千時,已成了本能,再無那半分遲疑。
廣州的夜裡流傳起鬼故事:說有個不會死的煞神,專殺販煙的人。英軍營裡人心惶惶,官場上更是諱莫如深。他不為名,不為功,只為一口氣——為阿婉,也為這滿地被人當柴燒的國民。
有一夜,他循着煙土味摸到珠江邊一座英商棧房。守夜的印兵抱着槍打盹,他如鬼影掠過,刃過頸側,紅華暗收——這一回他沒汲盡,只取一汲,留那兵在夢裡去了,免得驚動樓上。樓上三名煙販正分銀,他立在梁影裡聽了半晌,記下交貨的暗號,才一一了結。趙浩與陳秀在巷口替他望風,短棍雙刀,把聞聲趕來的巡勇悄無聲息地放倒。三人配合得久了,像一支無聲的刑堂——殺的是販煙的人,誰也不覺得不妥。那一夜他第一次覺得,這副不死之身,竟有了點像樣的用處:不是護某個人,是替這滿地被人當柴燒的國民,討一口氣。回程的船上,趙浩難得拍了拍他肩:「今夜這口氣,出得痛快。」他望着江面的月,竟有片刻,像回到了漢營並肩的年月。又有一夜,他循線摸到一處官府後院。那名主理抽釐的道台,正就着燈數洋銀,案上攤着與英商往來的契——每一筆,都寫着「每擔抽銀幾兩」。他立在樑影裡看了半晌,竟分不清這人與碼頭上那個搬煙的雜役,誰更該死。刃落時,他第一次沒汲華,只把那箱契約一併投進火盆——他要的,是這朝的帳從根上爛掉。趙浩在窗外望見火光,沒說什麼,只把短棍橫在肩上,替他擋住了巡夜的兵。那一夜他們殺得比往常沉默,回程時誰也沒提「痛快」二字;殺到近千的路上,有些狠,是連自己人都聽着發涼的。
有一回,他了結一名主理鴉片抽釐的將軍,臨去以秘術窺讀其記憶——頓時那人的記憶湧入:密室裡的帳冊、每擔抽銀幾兩、與英商往來的暗號。他這才知,要找的真相不在碼頭,在衙門深處。
那些年他殺得多了,漸漸生出一身冷。起初每殺一人,他還記着那是販煙的禍首;後來殺到數百,便只當是夜裡的一道工序——尋氣、辨人、刃過、汲華,像打鐵的匠,一錘一錘,把恨敲進屍首裡。有一回他了結一名英軍軍官,從其記憶讀出家中亦有妻兒,正寫信盼他回去;他怔了一瞬,卻仍舉了刃。那怔,是他這一路,第一次對「敵」生出的一絲不忍——可這絲不忍,很快被下一座煙館的燈,焐成了更狠的冷。他不再問誰是禍首、誰是被裹挾的,只一味地殺,殺到近千,殺到自己都快認不出那個曾在西周替人扛糧的呂殤。
這段日子,他破過一次戒。他曾救下一名將被英軍凌辱致死的年輕船工,那人將死,他一時心軟,將自己的血渡了過去,把人轉成了同類。他本是想留一個能幫他遞消息的耳目。趙浩當場沉了臉:「你當年立誓,除了我,不再轉化任何人。這廝你不過見了可憐。」沉玉道:「我只為探消息,不會留他。」豈料那船工成了不死身後,仗着殺不死的身子橫行碼頭,聚起一幫人,竟想趁亂佔了廣州一隅自立。這一來,廣州城防的記載便要偏軌——沉玉對史事本就模糊,待他察覺,已是數月之後。趙浩隨他尋到那船工,親眼看見結義兄長下手,將人釘在碼頭的石墩上,再悄然把那人留下的痕跡一一抹去。史書上,廣州依舊是那座按時陷落又收復的城。修正,又一次無意中成了。趙浩沒再說什麼,只是從那夜起,看他的眼神裡多了一道連他自己也未必察覺的防備。
而這幾年,京城那頭也沒閒着。英、法聯軍北上,先在廣州擄了總督,旋即破大沽、陷天津,一路逼到北京城下。沉玉在廣州聽得風聲,只當是另一場與他無關的戰事——他滿心都是阿婉與碼頭的煙,顧不上去想那遠在北方的火。
三、發現真相
殺到近千人的時候,他終於看清一件事。
那些死在他手下的英軍,固然是刀。可真正把刀遞進來、還按着自己人的脖子往刀口上送的,是這朝的官。他依着那一次窺讀所得的記憶,尋到密室,看見的不是抗敵的方略,而是一箱箱與英商往來的帳冊——鴉片每擔抽銀幾兩,寫得清清楚楚。官員們不是被逼,是自甘。他們用國民的骨頭,換自己荷包裡的銀。
他翻開帳冊,一行行看得真切:某縣令抽銀幾兩、某將軍吃幾成、連替英商遞信的跟班,都有明碼的價。最刺目的是末尾一行小字——「婉記綢緞鋪,抵煙債沒官」。他指尖停在「婉」字上,忽然明白:阿婉的鋪子不是敗給洋布,是敗給這箱帳冊裡,某一筆寫得平平淡淡的數。那些坐在密室裡數銀子的人,連一個綢緞鋪掌上珠的命,都算進了利潤裡;而他殺的近千裡,竟沒有一個,真正寫着這筆帳。
他站在那箱帳冊前,忽然覺得自己殺錯了許多。
他殺的近千裡,有些英軍確是販煙的禍首;可也有為了銀錢替英人跑腿的華人、有被裹挾的差役、有只是恰好擋了路的兵。而他放過的,那些坐在密室裡數銀子的真正禍根,仍好好活着。鴉片之禍,半是外洋的刀,半是自家人的遞刀。他這一輩子守着「不改歷史」,卻第一次發現:有些史,本就是被這些人手改過的;他要守的「原樣」,本身就浸着血。
那之後,他收了刃。不是饒了誰,是累了——累於看清,正義這件事,在這朝這代,原是這樣髒的一鍋。他抱着那箱帳冊,在密室裡坐到天亮。燭淚堆了半寸,他也沒動——彷彿只要不走出去,這朝的髒便還能留在這間屋子裡,不沾到外頭。可外頭的廣州早已爛透:煙館的燈一夜比一夜亮,碼頭的少年被賣進煙窟,像他當年護過的琬、姮、銀瓶,一個個都換了名字,卻還是同一副被吞掉的命。他忽然懂了師父呂尚說的「等」——原來最難的等,不是等勝利,是等一個朝代自己爛到瞞不住;而他這一路守的「不改歷史」,守的竟是這樣一鍋早就髒了的史。天光漏進窗縫時,他把帳冊合上,沒燒——留着,當作這朝自己寫給自己的供詞。
四、阿婉之死
阿婉沒能熬過來。
煙癮像一條從骨頭裡長出來的蟲,她戒過,逃過,被他從煙館裡拎出來過,可一回頭,又把自己交還給那口甜膩的氣。最後一個冬天,她縮在破廟的草堆裡,身子輕得像一張紙,握着他的手,認得他,也認得自己這一生——
「你等我,」她氣若游絲,「下輩子……我不抽那個了。」
她的手在他掌心裡,輕得像一片將落的雪。他忽然想起她第一次喊他「將軍」時,眼裡還有光;如今那光散了,散在煙裡,散進這廣州的冷雨。他本可以把她也轉成同類,讓她不必死——可他想起那個橫行碼頭的船工,想起阿牛、想起司馬咸:不死不是恩,是另一種刑。他寧可她乾乾淨淨地走,去往未知的下一段,或許終會遇見那個真正的人。他握緊她的手,像握着這一路最後一點,不靠血得來的暖。
他說不出話。陳秀在旁,默默替阿婉闔了眼,轉身時眼眶紅了一圈,卻沒落淚——她跟了沉玉這些年,早學會把心疼咽回去。那一夜她替阿婉闔眼後,悄悄把阿婉留下的一縷髮,收進了自己貼身的囊裡——這一路,她總替他收着那些他來不及收的告別。
阿婉閉眼的時候,窗外正飄着廣州的冷雨。他坐了一夜。趙浩立在廊下,沒勸,也沒走,只陪他坐到天亮。四個不死身,就這樣守着一具慢慢冷下去的凡人軀殼——這一路,他們見過太多這樣的「走」,可這一回,走的是離氣息最近的那一個。他抱着她,坐到天光把冷雨停了。腕上那枚玉玦、那枚銅帶鉤,在晨灰裡都失了顏色——琬的溫、姮的涼,到這一刻竟都抵不過掌心這一具慢慢冷下去的輕。他想起自己這一程,護過的人一個個走了,留下的只有腕上這串遺物;可阿婉連遺物都沒留,只留了半句「下輩子不抽那個了」。陳秀在門邊立了許久,才輕聲說:「沉大哥,她走得很安。」他沒應——安不安,他都護不住;這一路他學會的,從來不是護人,是看着人走,還得站直。雨停時,他才發覺,自己這雙汲過千人紅華的手,竟握不緊一個人的最後一口氣;而握不緊,是因為鴉片先他一步,把人抽走了。
五、自陷、趙浩之死、陳秀的去與回
阿婉死後,他崩了。
一個不死的人,若存了死意,便只剩往下墜。他第一次走進煙館,自己躺了下去,就着那口甜膩的氣,想把這一路、把阿婉、把虎門的火、把殺錯的人,一併忘掉。
鴉片沒有殺得死他,卻把他釘在了地上。
這一釘,就是數十年。趙浩、陳秀守着他,卻守不住。趙浩試過把煙槍奪了扔進珠江,試過把他鎖在屋裡,試過以血餵他逼他清醒——都只換來一頓嘶吼。沉玉在煙霧裡,早不復當年那個沉靜的兄長;他眼窩深陷,脾性乖戾,誰碰他的煙便咬誰。陳秀半夜裡替他擦過多少次冷汗,他自己從來不知道。
咸豐十年,英法聯軍北上,北京西北的圓明園被一把大火燒了三天三夜。消息傳到廣州時,他正蜷在煙館的草堆裡,半醒半夢。趙浩聽得,只冷笑一聲:「連園子都護不住的朝廷,和你這個連人都救不出的不死身,原是一路貨色。那句話刺得他睜開眼。他望着草堆外的趙浩,忽然覺得這兄弟說的沒錯——連園子都護不住的朝廷,和他這個連一個女子都救不出的不死身,本就是一種荒唐的對稱:一個用磚石築起的體面,一個用千年熬成的身子,到頭來都擋不住一樣要命的東西。他閉了眼,把煙槍往懷裡又摟緊些,像摟着最後一點能讓他忘掉的火。趙浩在門邊立了很久,才低聲罵了句「沒出息」,轉身去替他關窗——窗外是正被燒着的北京,火光映進來,照着草堆裡這個連死都死不成的兄弟。」話雖刺,卻是心疼——他比誰都清楚,這個窩在草堆裡的人,曾經是替他擋過無數箭的兄長。
那一夜趙浩坐到天亮,沒勸,也沒走。他望着草堆裡蜷縮的沉玉,想起漢營初遇——那個使槊的壯漢,被自己渡血成了同類,從此並肩千年;想起五胡村破,三人背靠背,陳秀護着村童。千年並肩,到頭來竟守不住一個人從煙裡爬出來。他伸手想替沉玉掖被,卻在半空停住——這個連死人都飲得下的人,如今連一床被都拒在外頭。他嘆了口氣,把被強行蓋上,轉身時,眼裡那道連自己也未察的防備,終於化成了疼。很多年後他會明白:這份疼,正是他後來敢於、也終於死在沉玉手裡的原因——他寧可做那個把兄弟喚回人間的人,哪怕喚不回,便陪他一塊兒碎。
與此同時,南邊的太平天國已鬧了十數年。洪秀全以「天父」之名起事,從廣西燒到南京,號稱割據半壁。沉玉路過那些焦土時,只覺無論誰坐龍椅,百姓的骨頭總是用來墊路的。他懶得分辨哪邊是「義」、哪邊是「賊」——他早不信這朝這代有什麼能信的。
再到甲午那年,北洋水師在黃海覆沒,馬關條約一簽,臺灣(時為中國領土)被迫割讓,朝鮮脫藩,巨額賠款壓得民窮財盡。他聽說舉國譁然,可煙館的燈照舊亮着。後來戊戌變法,康有為、梁啟超倡新政,譚嗣同等六君子血濺菜市口,維新便夭折;再後來義和團起,八國聯軍打進北京,西太后挾光緒倉皇西狩,辛丑條約一簽,白銀四萬萬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還清——舉國之人,連本帶利,都成了抵債的身。這些年他活着,看着這一切,一邊戒,一邊吸,一邊戒。不死之身代謝慢,毒積在身體裡,比凡人更難清。他試過把自己鎖在屋裡,試過遠走他鄉,試過用戰場上的血壓住煙癮——都只能管一陣。
那些年,趙浩、陳秀輪流守着他。趙浩性子直,試過把煙槍奪了扔進珠江,試過把他鎖在屋裡,試過以血餵他逼他清醒——都只換來一頓嘶吼。陳秀不說話,只在夜裡替他擦冷汗、把闖進來的爛醉兵痞悄無聲息拖走。有一回他毒發,咬了陳秀的手腕,她竟不躲,只說「咬罷,比你去咬旁人強」。他渾渾噩噩中聽見,卻無力鬆口——那一口,咬的是自己人,也咬出了這一路上,唯一還肯挨着他的人。二人守了數十年,守不住一個人從煙裡爬出來,卻守住了他沒死在自己手裡——除了最後那一回。
那年冬天,趙浩終於忍無可忍。他奪了沉玉手裡的煙槍,砸在地上,吼道:「阿婉死了,你就活成這副鬼樣?我跟你並肩千年的兄弟,還比不過一口煙?」沉玉從煙霧裡抬起眼,眼神渙散而暴戾,忽然出手——趙浩是不死之身,原不會死於尋常一擊;可他撞上的,是當年把自己渡成同類的那個人,是比任何人都懂如何了結同類的那隻手。等陳秀聞聲衝進來時,趙浩已倒在血裡,胸口那個由沉玉親手鑿出的洞,再也合不攏。陳秀抱住他漸冷的身子,沒有哭出聲——很多年後她才懂得,這份沉默的疼,正是她後來陪這個兄弟走到最後的原因:他寧可做那個把兄弟喚回人間的人,哪怕喚不回,便陪他一塊兒碎。
陳秀跪下去,抱住趙浩漸冷的身子。她沒有哭出聲,連那聲哭都像被什麼一下子抽走了。她抬頭看沉玉,沉玉卻只是怔怔望着地上碎了的煙槍,彷彿還不明白發生了什麼。她站起來,沒說一句話,轉身出了門——她由沉玉親手所化,可她再不忍見一個殺了趙浩的沉玉。此後許久,她沒再出現。
可她沒真走遠。那些年裡,沉玉陷在煙裡,時常連飯都忘了吃。偶有深夜,他朦朧覺得有人替他掖了被、把冷掉的粥擺在枕邊、把闖進來的爛醉兵痞悄無聲息地拖走——他知道是陳秀。她回來過,只是不肯讓他看見。她不願面對一個殺了趙浩的沉玉,卻也放不下一個只剩一口氣的沉玉。她便這樣,來了又走,走了又來,像這亂世裡唯一還記得他曾是誰的人。
戒煙途中,他有一回路過湖南雙峰的富厚堂——曾國藩的侯府,黑瓦白牆,藏書萬卷,家訓原件猶存,是記着這一朝家風的實物。他立在門外,想着同為一國之臣:一個把家風刻進木石,一個把國民換作銀錢;一個在傾塌的世道裡勉力撐起一點體面,一個連園子都任人燒了。富厚堂的磚瓦還在,賣國的帳冊早已燒成灰。原來一朝代要體面,靠的不是不亡,是總還有這樣的實物,替它記着那點不肯爛的東西。
那些年陳秀常來。她不說話,只替他掖被、擺粥、拖走爛醉的兵痞。有一回她立在門口,望着草堆裡蜷縮的沉玉,低聲對自己說:「沉大哥,你當年護過琬、護過姮、護過銀瓶,怎麼輪到自己,就護不住了。」門外的陳秀說完這句,自己先愣了——她跟了沉玉這些年,從沒見他護不住誰;可眼前這個蜷在草堆裡的人,偏偏是她護不住的。她沒進去,只把那句話留在風裡,像替他記着,他曾是誰。很多個這樣的深夜,她立在門口看他蜷縮的影,總想起五胡村破那夜,他背靠背把村童護在身後的樣子——那個人,和草堆裡這個,竟像是兩個。她搖搖頭,把冷掉的粥擺在枕邊,又悄悄退出去。這一路她收過阿婉的一縷髮、銀瓶的一縷髮,卻收不回眼前這個兄長的魂;她能拖走爛醉的兵痞,卻拖不回一個陷在煙裡的沉玉。她不進去——她怕看見一個殺了趙浩的沉玉,卻也放不下一個只剩一口氣的沉玉。她便這樣,來了又走,走了又來,像這亂世裡唯一還記得他曾是誰的人。直至辛亥革命那年的晨光,照進煙館的破窗,她才遠遠看見他咳出那口灰,慢慢站直——而那時,她已決意,不再讓他看見自己。
真正戒斷,是在辛亥革命那一年的清晨。
宣統三年,武昌的槍聲一響,各省響應,兩千餘年的帝制就此崩塌。他醒來,發現窗外換了陌生的旗、陌生的街——這一次,他竟是把廣州那間煙館的灰,從肺裡咳了出來。帝國亡了,他這副不死的身子,也終於從煙裡爬了出來。他站在窗前,第一次把肺裡的氣,吸得那樣深、那樣清。窗外是民國的街、陌生的旗,可他心底那縷氣,竟也比從前淡了——像是這一路護過的琬、姮、銀瓶、阿婉,都隨着煙,一併從他身子裡散了。他忽然覺得空:不死身戒了煙,卻戒不掉「孤」——趙浩死、陳秀遠走,這一路上他頭一回、也是最後一回留下的同類,盡數散在這一時代。他摸了摸腕上空蕩蕩的舊玉玦、舊銅帶鉤,第一次,連「護」字都沒處放。
他下意識回頭,想喚一聲「陳秀」。屋子空着。她沒再來。
他這才明白:趙浩死了,陳秀也真的走了——陳秀之走,不是因死,而是因傷心:她由沉玉親手所化,再不忍見一個殺了趙浩的沉玉。這一路上,他頭一回、也是最後一次留下的同類,一個死在自己手裡,一個散在煙盡之後。他重新站直,卻比任何一次重生都孤單。
他朝民國與香港的方向去。下一程,他會在戰火與新學之間再走一遭,那裡有一個他還不認得的人,等着在他樓下煲十幾年的湯——只是那時,再沒有誰與他並肩。而最後一身的她,要留到終章再說。
六、空檔 · 清至民國與香港
趙浩死、陳秀離去之後,這一路上他頭一回、也是最後一回留下的同類,盡數散在這一時代。他重新成了一個人——比西周初年那個剛重生的孤魂,更孤。腕上不再多新的遺物,舊的玉玦、舊的銅帶鉤,也早在千年裡磨得看不出原樣;剩下的,只有肺裡那口還沒咳淨的煙。
他朝民國與香港去。中間這段空檔,於凡人是短短數十年,於他卻是一段漫長的戒斷——不獨戒煙,更戒「有人並肩」的習慣。民國初年,軍閥割據,城頭變旗比戰國還快;他混在世人裡,不再投軍,只背囊四處遊歷,循着那縷氣一城一城地走。那縷氣在民國的煙塵裡飄得很淡,像隔了三千年,終於要顯出真形前的那一縷顫。他讀得懂血味,卻讀不懂這個新時代——槍炮替了戈矛,報館替了簡冊,女子也不再只是營中分酒、城門分衣的人;可他仍循着那氣,在萬人之中,認出「像她的人」。
抗戰的烽火燃起時,他曾在淪陷區的街巷見過一個女子,氣息近得叫他心口一緊;趕去卻只見她隨難民潮湧去,再尋不見。那一次他立在廢墟裡,第一次生出一種近乎渺茫的盼望:或許這一回,不必再「似」,而是真的「是」。他朝香港去——那座因南京條約而易主、他早年曾在廣州遙望的城,如今是他最後一站。他在尖沙咀一帶住下,日日過海,到西九的海邊站一站,看維港的燈,像看三千年裡每一座他守過的城,換了名字,卻還是同一場尋。
空檔盡頭,他已走到二〇二六。下一程,他會在西九的故宮,以另一種方式,遇見最後一身的她——只是那時,再沒有誰與他並肩。而那,要留到終章再說。
*(本段完。下接終章 · 香港故宮相認)*